江西省“首届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申报推荐评审办法

根据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关于中国工艺美术行业荣誉称号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美协文[2016]86号),江西省工艺美术协会为做好江西省“首届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坚持个人自主申报、专家评审认定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艺双馨,以作品为主,好中选优,科学、民主、规范的原则;坚持评审标准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江西省“首届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申报推荐评审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评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由江西省工艺美术协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评审办公室:地点在江西省工艺美术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秘书处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江西省“首届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申报推荐评审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拟定评审办法,抽取评委名单,提出评审工作中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落实领导小组交办事宜。

(三)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个单位最多只能产生一个评审专家,由评审领导小组确定7人组成专家组,其中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专家4人、南昌专家2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教授或研究员相当职称的有关专家、学者及长期从事工艺美术行业管理的资深专家1人,实行封闭管理。评审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专家评审工作。

专家组的组成,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专家组成员为奇数;

2、评审专家应严格执行评审回避制度。与申报本届“首届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者(简称申报者)有近亲属关系者,或者其他与申报推荐工作有利害关系者,不得作为评审专家。

3、评审专家应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透露初评推荐工作有关情况。初评推荐最终结果未经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前,严禁向外界透露。

4、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

1)、有泄密行为;

2)、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行为;

3)、向申报者许诺,为之游说、产生不良影响;

4)、有其他违反客观公正原则的行为。

三、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为 2016616-7月10日。申报材料审查地点为评审办公室,作品评审地点为景德镇美术馆。

四、评分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评分制,只对参评作品评分,总分100分,起评分为60分。评分标准主要考虑选材设计、技艺水平、艺术效果、特色风格等4个方面。现场创作不计入总分。

五、评审监督

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派人员和协会工作人员2人与公证处一起负责对评审专家产生过程(注:景德镇以外的评审专家评审前一天下午3点抽取及通知,景德镇当地评审专家在作品评审前一个小时抽取及通知)、评审过程全程及评审结果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

619,评审办公室对所有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评审人员要认真核实申报者艺术成就业绩证明材料,每份材料都要有2人以上分别审核签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名单提请申报推荐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经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提出合格名单,通知申报作品报送时间及地点。

(二)作品评审

1、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评审办通知要求,于7月7日将申报作品送至并摆放在规定位置,由评审办对作品个人信息进行贴封,对作品进行编号登记。

2、7月8日,评审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分。评审专家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签字确认。

3、评审办按各专家统分表进行统分。统分方法是,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统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统分人员要在统分表上签名。    

(三)组织审定。由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统分排名确定初步推荐名单,依据非陶瓷申报人员总数确定非陶瓷申报人员占推荐名单总数的比例不小于10%

(四)现场创作(地点待定)。7月9日9001700,通过了初步推荐的申报者根据专家要求进行现场创作,创作过程全程摄像,创作工具、器材及材料自备自带。如有现场制作和指定区域严重失真者,由评审领导小组决定其推荐资格。   

 (五)评审结果公示。710召开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会议,按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将在江西工艺美术馆官方网站(http://www.jxgymsg.cn)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评审办对收到的署实名书面举报材料进行调查、取证,结果上报评审领导小组,确有问题者,取消资格,不再增补名额。

 七、推荐名单上报

 公示结束后确定的名单,由江西省工艺美术协会行文上报“首届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评审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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